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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因专利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为专利侵权纠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因请求人提出处理请求而启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请求人的请求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

一、当事人
(一)请求人
        请求人应当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1)专利权人是指该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
(2)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二)被请求人
        被请求人应当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共同请求人或共同被请求人
        专利侵权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共同参加案件的处理:
(1)涉案专利权有  2  个以上专利权人的,全体共有专利权人为共同请求人,部分共有专利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有关实体权利的除外;
(2)被请求人为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被请求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受理条件
        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5)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6)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请求书的内容审查按照本章有关“请求书”的规定执行。执法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接受请求人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请求人发送《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请求人发送《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立案后发现请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请求人发送《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相关文件列表: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流程图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告知书